第一次结婚时,我和妻子就约定好今生只做“丁克族”。我是搞设计的,总是下工地,跑现场,画起图纸来更是废寝忘食,不分白天黑夜,妻子是我同事,工作积极性比我还高,在同事们眼里,我们夫妻是一对“拼命三郎”。正因为都想在事业上搞出点名堂,再加上根本就没做好生儿育女的思想准备,所以,当我提出不要孩子时,妻子没有丝毫犹豫就答应了。
顶着来自双方父母和社会的重重压力,我们一直过着平静的二人世界。夫妻间谈得最多的是工作,是进修,是提高,所以在事业上,我们彼此进展得非常顺利。
但在29岁那年,妻子有天晚归,居然在人行道上被一辆逆行的车辆挂倒,送到医院后没多久就去世了。我赶到医院时,岳父岳母哭得死去活来,岳母拉着我的手反复说,“幸亏没有生孩子啊,不然这可怎么放得下。”当着两老的面,我哭都没有眼泪,妻子的后事办完了,我也大病了一场。
我心灰意冷地过了两年,发了疯一样地工作,拒绝任何相亲和社交活动。后来,还是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强拉着我参加了同学会,也正是在那天,我重遇了小任。
小任中学时代是班花,长得漂亮学习成绩也好,班上不少男孩子都暗恋她,我也是其中一个,还偷偷地给她寄过情书。但后来随着我们考上不同的大学,少年的这段浪漫初恋也就无疾而终了。想不到过了十几年,时光并没有在她脸上刻下太多的痕迹。她还是老样子,漂亮丰满,只是神情间有淡淡的忧郁。
同学们都有意无意地撮合我们两个,比方把我们安排在一起坐,吃完饭唱完歌,又让我送她回家,我先是不解,在送她回家的路上和她谈了才明白过来,原来小任也是单身——她半年前离婚了。
像点了一盏灯,茫然无措的人生忽然出现了一个方向。我开始追求她。
她则非常坦白地告诉我,她离婚是因为丈夫有了外遇,离婚时儿子还不到两个月,是她坚持要求离的,甚至连财产都没有协商好怎么分。她说如果你不嫌弃,就在我们家约会吧,儿子每隔几小时就要喂次奶,她不能离开孩子太长时间。
我去了。
彩色缤纷的房间里,四处洋溢着奶香和干净尿布的阳光的味道。儿子叫点点,肥头大耳,活泼好动。他已经很会爬了,就像个肉团一样满地乱滚,咯咯地笑。我把他举起来,好家伙,他居然就在空中对着我结结实实地撒了一泡尿,温热的尿水淋得我满身都是。他自己还笑得脚乱蹬,口水流了老长。
小任慌张地给我拿抹布擦衣服,点点像树袋熊一样趴在我身上扭来扭去不让他妈妈擦。我忽然眼睛有点湿,我感到了久违的家庭气息。这种气息是如此强大,让人依恋,我现在才知道,以前对“家”的认知有多愚蠢。
我追了小任半年,那半年时间里,我申请调到了另外的部门,不再去工地和现场,时间多了,我几乎每隔两天就要去她家,一呆就是大半天,我帮小任带儿子,给她做饭,潜意识中,我想补偿给前妻的爱,全都转到了他们身上。点点一岁半时,清楚地叫我“爸爸”,在那天,小任终于点头答应嫁给我。
带来幸福的天使
像丁克家庭一样,娶了带着儿子的离婚女人,这次的婚姻再一次让我成为焦点争议人物。有骂我苕的,说我帮人养儿子,有讥笑我的,说我买一送一,买大搭小,有的宏篇大论,说是娶了带孩子的二婚女人就是降低了自己的经济消费水平,但我管不了那么多,我需要一个家,温馨的家,有我爱的人值得我去付出所有心血。
我不打算再生,我要信守我和前妻的承诺。点点就是我的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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